(1)第一小问趋势,由材料一北宋部分时期地方官吏贪腐案件数量统计数据可得出,北宋地方官吏贪腐案件年均数量持续递增。第二小问成因,由材料二“宋代官制,以分事权防专擅,然官多而职分,互相牵制”可得出,宋代推行分化事权制度,造成官僚机构臃肿、官员权责不明;由材料二“互相牵制,反致监督空转”可得出,多方牵制致使行政监督流于形式,监察效力低下;由材料二“今之州县,官与吏相为表里,取民膏血,以充私囊”“吏胥得以因缘为奸”可得出,基层胥吏趁机与官员勾结,把持政务、徇私贪腐。
(2)根据材料二“宋代官制,以分事权防专擅,然官多而职分,互相牵制”并结合中国古代吏治建设的相关知识可得出,优化官僚机构设置,明确官员权责,杜绝权责分散、相互推诿的弊端;根据材料二“互相牵制,反致监督空转”并结合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相关知识可得出,建立高效、独立的监察体系,强化权力监督,避免监督机制空转失效;根据材料二“今之州县,官与吏相为表里,取民膏血,以充私囊”“吏胥得以因缘为奸”并结合中国古代基层治理的相关知识可得出,加强基层官吏管理,规范基层行政权力,严防基层权力滥用贪腐;根据材料二宋代分化事权导致的弊端并结合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相关知识可得出,合理平衡权力制衡与行政效率,杜绝因过度分权引发吏治败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