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查看
西周统治者告诉鲁、卫之君,对待殷遗民要“启以商政,疆以周索”,就是说推行政令时,要照顾殷人的习俗,在疆理土地时,则要依照周的法制。这一举措
据材料“推行政令时,要照顾殷人的习俗,在疆理土地时,则要依照周的法制”可知,这一举措体现了因地制宜的特点,既能照顾殷人的习俗,同时又实行了周的法制,从而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故选D项;粉碎商朝旧贵族的叛乱与“启以商政,疆以周索”无关,排除A项;郡县制实现了对地方的垂直管理,排除B项;这一举措是地方管理制度,与维护贵族间的政治联系无关,排除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