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材料信息“倘自由民打地位较高者之颊,则应于集会中以牛皮鞭之六十下”“倘自由民之子打与之同等的自由民之子,则应赔银一名”“倘自由民之奴隶打自由民之子之颊,则应割其一耳”可见法典对于不同阶层的人所进行的处罚规定不同,体现出严格的等级性和阶级性,故《汉谟拉比法典》具有鲜明的阶级特征,C项正确;不同的阶级享有不同的待遇,可见《汉谟拉比法典》并非一定为受害人伸张正义,排除A项;根据材料中关于“打人脸颊”行为的三种处理规定,可见《汉谟拉比法典》仍然体现出“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原则,即同态复仇,可见并未祛除习惯法的印记,排除B项;材料未涉及私有财产的规定,无法得出保护了奴隶主的财产,排除D项。故选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