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12分)
某学生学习“罗马法体系”一课后,产生了疑问:古罗马的奴隶是否确如书上所说,被“排斥在法律对象之外,不具有任何权利”?为此,他查找了资料,并撰写了如下读书笔记:
①奴隶指在罗马社会中不具有自由人身份的人,在法律上被视为物;奴隶的身份可能因出生、受到刑事处罚或在战争中被俘所致;奴隶可以被解放而成为自由人。[1]②奴隶的释放问题是罗马法中重要的一部分。③《十二铜表法》中就有相关的条文。[2]④表明当时即已存在释奴现象。
共和末期至帝制前期,随着罗马版图的扩大,释放奴隶的现象更加普遍。帝国大法官小普林尼的书信中就有释放一大批奴隶的记录。[3]历史学家指出:“在罗马法中很普遍的一个观点是:虽然奴隶制度是一种合法的社会制度,但它是和‘本性’相矛盾的”,有古罗马大法学家就认为:“从民法的观点来看,奴隶是什么也算不得的。但是根据自然法来看便不是这个样子。从后者的观点来看,一切的人都是平等的”。[4]由此看来,……
资料来源——
[1]《罗马法词典》
[2]《十二铜表法》第五表第八条、第十一条
[3]《小普林尼关于释放奴隶的书信三封》
[4]科瓦略夫《古代罗马史》
问题:
(1)上述“资料来源”中,哪些为一手史料,哪些为二手史料?(4分)
(2)在笔记的第一段中,哪些是对事实的陈述?哪些是该学生的评价?(4分)
(3)请你帮助这名学生解释罗马帝国释奴现象普遍存在的原因。(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