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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清政府对赴台湾的移民实行禁止携眷的政策。官员蓝鼎元建议:“欲赴台耕种者必带有眷口,方给照载渡,编甲安插。台民有家属在内地,愿搬取赴台完聚者,许县呈给照赴内地搬取,文武汛口不得留难。”雍正九年(1731年),清廷实行凭照携眷入台政策。清廷对台政策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