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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为不同史籍关于汉代察举制的历史叙述。据此能够被认定的是
“孝廉”为两汉时期选官的主要标准而不是唯一标准,故A项错误;“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不能判断所选之人为贵族,故B项错误;“太祖(曹操)少机警”所举时空依然以属于两汉时期,不能体现魏晋时期的发展,故C项错误;“少机警,有权数,而任侠放荡,不治行业”不符合孝廉的标准,可见与当初选官的标准有所背离,故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