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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时期,可考的87位参知政事的平均任期只有30个月,其中任职时间最长的为9年5个月,任职时间最短的只有1个月。这一现象表明
官僚机构行政效率显著提升
北宋时期,参知政事是为了限制宰相行政权而设,但是参知政事任职时间普遍较短,这种状况说明当时参知政事更多的是出于加强皇权的需要而设,故选D项;参知政事任期短不能证明皇权和相权的矛盾不断加剧,因为宋代二府三司制度之后,宰相权力就大大削弱,排除A项;宋代通过增加官职来分化事权,不利于行政效率的提高,排除B项;参知政事任期短与中枢运行机制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排除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