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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底,“绝大多数农产品的价格和经营均已放开,原来的粮食定量配给转变为市场供应,城市居民的粮票粮本全部取消。……市场价格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的比重,由1991年前的50.3%上升到93.8%,从而确立了市场价格在价格体系中的主体地位。”这从本质上体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