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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4年底,荷兰公使向清政府提出,由该国出面在中国沿海设立救生船只。李鸿章回应,非通商口岸的救生船均应由当地官员管辖,因为“各国所管海面及海口、澳湾、长矶所抱之海并沿海离岸十里均归本国管辖”。 据此可知,清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