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查看
(2020.7·江苏高考·15)美国1787年宪法对最高法院权限的规定笼统,也没有明确它对国会立法的司法审查权。联邦最高法院第一位首席大法官约翰·杰伊(1789—1795年在任)情愿回纽约去当州长,也不愿意继续留任。据此判断,当时美国
1787年宪法刚颁布时,对司法权的界定并不清晰,以致大法官不愿留任,这说明当时美国的三权制衡机制尚未健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故选A项;美国1787年宪法获得各州认可,也就说明最高法院获得各州认可,排除B项;宪法颁布后,实行联邦制,联邦政府的权力得以加强,并不是处于无权的地位,排除C项;材料的内容是1787年宪法刚颁布时,对司法权的界定并不清晰,以致大法官不愿留任,没有涉及权力部门之间存在尖锐矛盾,排除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