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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2020.7·浙江高考·26)阅读材料,回答问题。(10分)

材料一

1954年6月,周恩来抵达印度访问,在新德里记者招待会上发表了书面谈话,具体地阐明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本思想,指出:“世界各国不分大小强弱,无论其社会制度如何,是可以和平共处的。各国人民的民族独立和自主权利是必须得到尊重的。各国人民都应该有选择其国家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权利,不应受到其他国家的干涉。”在印度期间的多次谈话中,周恩来都提到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主张将这些原则贯彻到国际关系中去。

——摘引自吴玉才《1949—1956年间的中国》

材料二

新世纪开始以来,国际形势迅速发展和激烈变化,世界人民继续强烈呼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要求执行《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宗旨和原则精神,并赋予它们以旺盛的生命力和新的历史任务。

面对冷战结束以来种种有悖于人民愿望的形势,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并且正在启发人们对新型国际关系的深刻思考,引导人们进行新的多方面的实践。在这方面,已经有种种有益的尝试。

——摘自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指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具体内容。(5分)

(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简要概括改革开放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对我国外交的指导意义。指出在这一原则指导下,我国外交在21世纪初取得的重要成就。(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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