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查看
(2015·广东汕头高一期末·17)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第八表第十三款规定:“白昼不得杀害窃贼……除非窃贼携有防身武器;即使窃贼持有武器,如未使用并反击,亦不得将之杀害。即使窃贼抵拒,亦应先喊叫。”这一规定反映了罗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