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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在开科举的同时,又通过荐举途径选官,时称“三途并用”,以学校、荐举为盛,相比之下科举地位并不重要。因实行荐举,“以故山林岩穴,草茅穷居,无不获自达于上,由布衣而登大僚者不可胜数"。由此可知,三途用人( )
据题干可知,明太祖时官员选拔有学校、荐举、科举等多种途径,这有利于政府选官多元化,故选D项。“举荐是主要的选官方式”不符合材料主旨,排除A项;“解决了”表述错误,明朝吏治腐败现象严重,排除B项;题干只提及官员选拔有三种途径而已,未见其他阶层的“自由”流动,排除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