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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2年,清政府规定以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1723年,清政府开始普遍推行“摊丁人亩”,把固定下来的丁税平均摊人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清政府这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