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文综·38)学习历史,重在培养史料分析和历史思维能力。阅读材料,回答问题。(26分)
材料一 领事裁判权发生于条约之中,欲去领事裁判权,必先改正条约……非先编订完全之法律,断不能达改正条约之望。条约不改正,则领事裁判权永无撤废之日,我国国权,亦永无恢复之时矣。
——杨延栋《论改正条约与编订法律有连结之关系》(1902年)
材料二 在国内反帝爱国运动的压力下,华盛顿会议上,中国代表据理力争,达成山东问题之解决。随后,会议通过的《九国公约》又规定:“施用各种之权势,以期切实设立并维持各国在中国全境之商务实业机会均等之原则。”
——摘编自齐世荣《世界史:现代史编(上)》
材料三 中央人民政府决定,西方国家如果要同新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就得按平等原则。……保留香港作为大陆的国际通道。……为进一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邓小平指出,在一个中国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港澳台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
——据金冲及《二十世纪中国史纲》等整理
(1)阅读材料一,指出作者的核心观点,并写出列强最早在中国取得领事裁判权的时间和影响。(7分)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代表“据理力争”的背景及其结果,揭示《九国公约》的实质。(7分)
(3)根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概述新中国建立后,为解决殖民主义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先后采取了怎样的方针和主张?简析上述方针和主张的影响。(10分)
(4)综上,请用一句话概括三则材料所贯穿的主题。(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