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全国Ⅰ卷高三五省优创名校第四次联考·4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2分)
材料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时常有人以学生为对象,调查他们对婚姻问题的看法。1929年,《广州民国日报》的一篇研究报告显示,在调查的181名已婚学生中,自己做主订婚的比父母代订的要多,对婚事不满意而想离婚的占44.3%……随着离婚案例的增多,有些人将其视为一种社会问题,但另外一些人则认为它是社会进步的象征,予以肯定。如《盛京时报》刊发的一篇文章称:离婚是“国人思想发展之结果,婚姻关系人一生之苦乐,形式上虽注重在伦理上之结合,而实际上尤须赖理性之调适,徒有伦理上死板生捱,生拉硬扯,未有不发生问题者。今则科学昌明,神权日衰,思想解放之花大开。离婚案件之增加,除非我们认为人类思想发展不是好事,因此非但不能反对,还当原谅,还当援助”。
——摘编自王建朗、黄克武主编《两岸新编中国近代史》
结合所学知识,评析材料中的观点(任意一点或整体),得出结论。(要求:持论有据,论证充分,表述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