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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高三三模)班固在《汉书》中提出∶“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此其所长也。及刻者为之,则无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于残害至亲,伤恩薄厚。”这说明班固
B
【详解】
材料反映了班固认为法家学说是用来辅助礼制的,单纯的严刑峻法会破坏宗法伦理。由此可见,班固是站在儒家视角对法家进行的评判,故选B;材料中班固认为法家可以辅助礼制,并不主张废除严刑峻法,故排除A;材料反映的是班固对法家的评判,并未对儒家伦理道德重新阐述,故排除C;材料只涉及到班固对法家的评判,不能体现班固倡导百家争鸣多元发展的观点,故排除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