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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年,朱元璋承袭宋元旧制设给事中,洪武六年(1373)设置了六科给事中,下表内容为六科给事中的具体职权。据表可知,明朝六科给事中的设置 ( )
解析:C 材料中的“监督”说明六科给事中的具体职权是监督六部的工作,这有利于维护封建秩序的稳定,故选C项;唐朝三省六部行使行政权而不是监督权,排除A项;据所学可知,六科给事中直属皇帝,排除B项;材料体现的是监察权,不是行政决策方式,排除D项。